重磅消息!四部门联合发文,中国企业正式步入“主动披露”新阶段

2025年3月3日,由生态环境部携手财政部、中国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总局共同推出的《关于推进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信息自愿公开的指导方针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方针》),标志着我国在推动企业碳排放管理透明化进程、加速达成“双碳”目标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。此政策不仅是企业环保责任升级的重要信号,还预示着市场结构、产业链革新及国际竞争态势的深远变革。《指导方针》的设计覆盖了从技术基准到实际应用的全链条路径,其核心旨趣在于构建一个全面的企业温室气体信息公开体系,以激发企业自主减排的内在动力。

为实现该目标,《指导方针》规划了六大核心策略,直击企业面临的碳排放数据计量复杂、应用场景稀缺及国际准则差异等难题。首先,通过统一技术准则,建立国家级排放系数数据库和行业特定核算指南,如《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标准1号——气候》,解决了企业“如何精准计量与报告”的困惑。其次,拓宽信息披露渠道,鼓励企业利用ESG报告、年度报告、排污许可报告等多种方式,并探索在关键时刻(如重大减排技术实施)发布即时信息。再者,通过完善信息应用生态,强化企业温室气体信息的验证机制,并将其融入可持续发展报告评价体系、绿色金融激励(如贷款、债券利率优惠)、供应链碳足迹管理及国际市场准入(如碳关税应对),使信息披露成为价值创造的源泉。

此外,《指导方针》倡导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,降低企业的技术实施难度;选取重点区域和行业作为先行示范区,如碳达峰试点城市、减污降碳创新园区,以及火电、钢铁、水泥等高排放行业,率先实践并积累经验;同时,推动与国际可持续披露准则(例如ISSB)的接轨,为中国企业在全球舞台上讲述应对气候变化的“中国叙事”提供支持。

从企业角度来看,自愿信息披露既是管理革新的挑战,也是竞争力重塑的契机。短期内,企业需面对成本增加和技术壁垒的挑战,包括投资监测设备、构建数据管理系统及聘请第三方审核等,这对中小企业而言尤为艰巨,还需解决组织层面与产品层面碳核算的逻辑对接问题,以及跨部门协作的流程重构。然而,长远来看,这一举措将带来显著的正面效应:一是融资便利性提升,信息披露健全的企业将更容易获得绿色金融支持,如财政部《绿色主权债券框架》所示,清洁交通、污染防治等领域项目若与企业碳数据挂钩,将吸引更多国际资本;二是品牌价值增强,随着消费者与投资者对透明度需求的增长,企业的温室气体信息公开水平将直接影响ESG评级,进而推动市值增长,宁德时代等企业通过碳信息披露获得国际认可即是明证;三是供应链控制力加强,在全球采购中,产品碳足迹成为关键竞争要素,如锂电池行业,《指导方针》强调的行业协同将促进供应链上下游碳数据共享,助力企业应对如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等国际贸易挑战。

《指导方针》的出台,标志着中国企业从“应对式减排”向“主动式披露”的转型。尽管短期内企业需克服成本与技术的障碍,但碳透明度无疑将成为未来十年企业竞争力的核心要素。无论是捕捉绿色金融的机遇,还是跨越国际市场的“碳壁垒”,先行者将占据战略高地。这一变革不仅关乎企业的生存发展,更是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舞台上提升影响力、推广“中国方案”的关键战略步伐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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